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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修复制度在土壤损害案件中的司法适用

论代修复制度在土壤损害案件中的司法适用

作     者:李义松 李翠 LI Yi-song;LI Cui

作者机构:河海大学南京211100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 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基  金: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地方环境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19FXA002) 江苏省政府招标项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JSZC-JC2019-004) 南京市法学会招标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样化责任机制研究”(NJFXZB03) 

出 版 物:《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年 卷 期:2020年第35卷第5期

页      码:39-45页

摘      要:代修复制度借鉴于行政代履行制度,但二者在实施主体、启动条件及实施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在土壤损害案件中,适用代修复制度有利于被损害的土壤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同时还能促进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在制度外部,现行代修复和代履行制度存在司法与行政功能重叠、法治成本过高等问题,需要探索和设计科学合理的衔接机制。在制度内部,目前在代修复适用前提、代修复人确定、代修复费用存放管理、代修复监督等四个方面存在不足,需要通过明确土壤损害案件代修复适用的条件、确定土壤代修复人的选择方式、完善代修复费用存放管理机制和土壤代修复监督机制等,使代修复制度在土壤修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主 题 词:土壤修复 代修复 代履行 生态环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99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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