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目的】为贵州省土地细碎化整治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聚类分析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对贵州省土地细碎化进行分区,并分析各分区的细碎化特征。【结果】黔中丘原盆地区土地细碎化程度最低,受石漠化影响较大,农业基础设施较完善,农业集约程度高;黔西高原山地区以坡耕地为主,垦殖指数达31%,石漠化比例达29.1%,极易造成水土流失;黔南山原中山低山区以山地为主,田高水低,垦殖率较低,农业基础条件差,农业生产力水平低;黔东南中山低山丘陵区地表起伏度较大,达1.30,以塝山梯田为主,农业人口比重达83.27%,户均耕地面积仅0.37hm^2,社会经济条件差;黔北山原中山丘陵区耕地分散,梯田坡地占该区耕地面积的70%,中低产田占全区水田面积的85%,农业耕作条件较差;分区边界与二级行政区划边界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合。【结论】贵州省的土地细碎化受地表起伏度影响较大,在土地整治时应做好耕作层剥离保护和再造土体结构。
摘要:为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社会伦理,丰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的伦理观点,以田间道路工程建设占用土地为例,在实践认知基础上从工程选线、有偿占用、法理支撑等角度分析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占用土地的伦理问题。分析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占地的社会伦理焦点主要表现在工程设计选线的伦理权衡和工程占用土地的合理补偿这两个方面,然而在我国相关法规支持对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占地予以补偿的背景下,实践中却面临货币补偿缺乏资金渠道、土地实物补偿缺乏有效土地的现实难题,建议采取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积极引入工程伦理观、加强土地整治工程师职业伦理教育培训、切实开展好农村土地整治权属调整、通过村规民约推动工程占地合理有偿化等措施,强化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伦理实践,助推农村土地整治合理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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