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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对民法人格权构造的发展与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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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 第5期 148-157,172页
作者:刘召成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基于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地位的不断强化,以及宪法基本价值相较于伦理价值在统一性、确定性、权威性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基本权利所确立的基本价值已逐渐取代伦理价值为民法人格权的主要价值基础。此种价值基础的转换在新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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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权的现代变革及其法典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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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2020年 第2期34卷 13-22页
作者:刘召成天津大学法学院 
基于传统伦理观念,民法上的身体权被构造为消极性利益,与人体相分离的身体组部分被认定为物,但是现代伦理观念转变与科技发展提出了变革身体权和身体认定标准的现实要求。身体权因宪法基本权利的辐射作用、民法一般人格权的改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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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者人格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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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 第5期 57-63页
作者:刘召成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中国的死者人格保护规则是通过司法解释确立起来的。死者的人格权得到确认和直接保护,同时死者近亲属因死者人格被侵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也受到保护,这也是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在比较法上,对于死者人格既存在直接保护的做法,也存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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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上同意撤回权的规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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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22年 第3期 82-96页
作者:刘召成天津大学法学院 
同意撤回权是同意人所具有的撤回曾经作出的授权他人介入其人格领域的同意的权利,在本质上为撤回权而非撤销权。同意在生效后亦可撤回的规则设计,是法律为了履行保护人格尊严之基本权利免受权利人自己侵害的义务,确保同意人对其人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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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体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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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 第6期27卷 53-66页
作者:刘召成天津大学法学院 
民法典编纂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解决风险致害类侵权责任构造的制度设计,其适用范围不应限定于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还应当包括其他实施具有致害风险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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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机动车致害的侵权责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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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0年 第4期14卷 5-17页
作者:刘召成天津大学法学院 
为了维护人之尊严,确保人的意志在自动驾驶机动车运行中的实现,必须设置可随时关闭并接管自动驾驶系统的功能。这一立法抉择奠定了自动驾驶机动车致害侵权责任的总体基调。自动驾驶并未使得保有人之认定标准有所改变,以自己名义使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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