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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不可以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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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2008年 第5期 20-21页
作者:裴延松省人大常委会 
“品牌”是一个名称、符号、图案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以识别品牌创立人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区别开来。“品牌”是一种形象认知度即知名度,由品牌创立人创造出来,再灌输给市场,让市场接受,提高客户忠诚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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