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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合作规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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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22年 第10期 3-17页
作者:邹焕聪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以基层治理方式和基础性机制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私合作应对,在性质上属于社会合作规制的新模式。面对以群防群控为代表的社会合作规制的运用,传统行政法在政府责任理念、纯粹公法制度、行政控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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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之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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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2011年 第4期 267-268页
作者:邹焕聪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总结国外有关有益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背景,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主体制度设计提出了构想。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国应采取两步走战略,分别围绕主体范围、主体资格等方面,通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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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之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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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通经济》2011年 第1期25卷 118-122页
作者:邹焕聪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存在主体地位不明、权力机关功能缺位、各地政府发债权不公、主体法律障碍尚未清除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应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制度经验,结合我国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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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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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7年 第3期 68-73页
作者:邹焕聪江苏大学法学院 
作为与购买主体相对应的关键主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本应有相应的顶层制度设计,但目前仅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承接主体进行规制,这难以使之走上法治化正轨。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制度保障缺失、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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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与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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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 第6期26卷 82-84页
作者:邹焕聪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高校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开展,既有利于改革传统行政法教学模式、提升科班学生的素质能力,又有助于保持法律人才的职业取向。从实施过程看,行政法案例教学需要把握案例选择、案例分析、互动论辩、总结评议的关键环节。行政法案例教学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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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紧急权力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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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 第3期19卷 47-48,65页
作者:邹焕聪 吴华长苏州大学法学院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在应对紧急状态时,必然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把行政紧急权力纳入法治化的程序控制是一种有效途径。各有关国家行政紧急权力的程序立法大体分两种模式。我国行政紧急权力的程序制度应当在克服原有程序缺陷,权衡公开、公正、效率等因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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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两大审判模式的融合与中国行政审判模式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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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 第1期22卷 29-31页
作者:邹焕聪 方必基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全球两大审判模式———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已不再截然分野,走向互相融合已成为大势所趋。在这种模式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国现行的强职权主义行政审判模式日益显示出其与生俱来的弊病,必须加以抛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未来的行政审判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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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审判模式的重构——以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融合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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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 第4期 39-44页
作者:黄学贤 邹焕聪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大行政审判模式走向互相融合已成为大势所趋。在这种模式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国现行的强职权主义行政审判模式日益显示出其与生俱来的弊病。我国未来的行政审判模式既不应是当事人主义,也不应是职权主义,而应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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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融合背景下中国行政审判模式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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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 第3期21卷 87-91页
作者:黄学贤 邹焕聪苏州大学法学院 
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大模式不再截然分野,走向互相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模式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国现行的强职权主义行政审判模式日益显示出与生俱来的弊病,必须加以抛弃。我国未来的行政审判模式既不应是当事人主义,也不应是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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