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戏曲文化传播与大众媒介的发展互为因果,"互联网+"媒介变革使传统戏曲影响愈益广泛。文章讨论"互联网+"时代跨界融合的"互联网+戏曲"传播模式的兴起;通过对"互联网+戏曲影像"与"戏曲微动漫"传播模式及其变迁的分析,指出"互联网+"视域下戏曲大众化传播与现代性、日常生活、认同建构关联紧密。文章进一步立足期待视域理论,对"戏曲微动漫"编码与接受进行传播学分析,揭示从大众"集体的浏览"到个体"深度的凝视"作为完整的戏曲微动漫传播、接受过程,既是一个对传统戏曲文化"祛魅"的过程,又是一个在受众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中,不断呼唤戏曲文化"返魅"的能动过程。既"祛魅"又"返魅"构成了"戏曲微动漫"全部的文化价值与传播意义。
摘要:戏曲文化与大众媒介的发展互为因果,互联网使戏曲文化的影响愈益广泛。从"互联网+戏曲"到"互联网+戏曲动漫",体现了传播思想、传播观念的变化,"互联网+戏曲动漫"在实现了传统戏曲文化现代性"新生"的同时,也意味着一个"后戏曲"时代的来临。
摘要:当下,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同影视发展成为共生互长的关系。传统文化资源与影视的改编应该如何转换,才能达到共赢的效果?什么样的转换结果才算共赢?又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转换原则才能实现共赢?本文认为,对传统文化资源做影视改编共赢的评价标准主要看是否提升了影视作品的文化价值,是否增强了传统文化资源传播效果这两个方面的实施效果。文章同时对具体操作中传统文化资源本真性和市场化等因素做出分析,提出影视市场的繁荣不能以传统文化精神的衰退为代价的建议。
摘要:戏曲文化与大众媒介的发展互为因果,"互联网+"使戏曲文化影响愈益广泛。文章讨论"互联网+"背景下戏曲网络社群的形成与现状;通过戏曲文化传承与戏曲网络社群之间隐蔽关系的分析,揭示建构戏剧网络社群的文化意义。文章进一步从戏曲网络传播中受众娱乐消遣需求、社会交际需求和自我认同需求维度对现代性与戏曲网络社群构建策略进行考察,对"互联网+"环境下戏曲网络社群建设方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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