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检索结果

检索条件"主题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1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订阅
视图:
排序: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整体性及其对条约解释的限制——以南海仲裁案裁决为例
收藏 引用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 第2期40卷 23-32页
作者:丁铎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海南海口57110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整体性是实现缔约国之间的利益及权利义务平衡的前提。从条约解释的视角来看《,公约》整体性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公约》作为“一揽子协议”暗含整体性要求,《公约》的整体性同样体现于争端...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立的发展
收藏 引用
学研究》1997年 第4期19卷 116-127页
作者:赵建文郑州大学法学院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立的发展赵建文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联合国新闻部在概括该公约多方面的重大成就时特别指出:“《公约》虽然主要是为反映和平时期的海洋法而...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定位、表现与问题——兼谈对“南海仲裁案”的启示
收藏 引用
《国际研究》2015年 第5期 3-22页
作者:刘衡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武汉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自1997年出现第一例案件以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利用率,成为海洋争端解决中的亮点。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唯一的剩余方"之设计使得依附件七仲裁所设立的仲裁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建构制度性特权
收藏 引用
《美国研究》2023年 第2期37卷 30-53,5,6页
作者:谢琼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 
美国至今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公约却是美国海洋话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美国推动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公约多部分内容的谈判和文本的起草工作。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谈判与起草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第三次联合国...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论国家对海底电缆和海底管道的投资保障义务与中国因应
收藏 引用
《太平洋学报》2024年 第4期32卷 89-106页
作者:刘子珩 高之国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91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116026 
作为通讯和能源传输领域的基础设施,海底电缆和海底管道的重要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由于私人投资者控制着绝大部分海底电缆和管道,因此国际投资对海底电缆和管道保障具有无替代的现实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亦为投资...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海洋维权的博弈问题
收藏 引用
《中国工程科学》2019年 第6期21卷 80-86页
作者:王磊 陈华 康美泽 马晓川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北京100190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北京100025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武汉430064 
本文以博弈论观点探讨海洋维权问题,包括海洋维权在处理海洋争端中的作用和地位,我国海洋维权博弈的性质、方向及博弈要素。当前阶段,推动海洋维权博弈微观化、事务性处理,从维权斗争向联合管治方向发展符合我国的国家利益。将作为海洋...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法的拓展
收藏 引用
《理论探索》2018年 第5期 122-128页
作者:陈思静武汉大学武汉430072 
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契合国际发展的时代背景,反映了"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主题,蕴藏着独特的国际价值,也体现在全人类对海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开发与利用之中。海洋法规则的不断演进,...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的国家担保制度研究
收藏 引用
《学术界》2016年 第12期 205-215页
作者:王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1 
深海海底所蕴藏的巨大的资源成为人类下一步所勘探和开发的对象,为了规范人类在"区域"的活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确立了多项律制度,国家担保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和国际海底区...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国际造新进程下海洋环境责任制度的审视
收藏 引用
《太平洋学报》2021年 第11期29卷 66-78页
作者:吕琪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海洋环境责任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制度的重要构成,公约第235条为其奠定了基本框架。但现有的执行机制主要针对意外事故和环境高风险活动所导致的污染性损害,累积性环境负面影响的责任认定缺乏可参考性的标准。同...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之公正性剖析
收藏 引用
《东南亚研究》2017年 第2期 118-135页
作者:于向东 崔浩然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越南研究所 郑州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仲裁只有具备充分的公正性,才会具有执行的权威性。受理菲律宾政府单方提起南海仲裁案的临时仲裁庭,从其性质和它与权威国际司、国际仲裁机构的联系可见,它并不是具有广泛认可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国际仲裁机构,与联合国没有关系。...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聚类工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