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检索结果

检索条件"主题词=司法确认"
15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订阅
视图:
排序:
司法确认程序之探讨——对《民事诉讼法》第194-195条的解释
收藏 引用
《当代法学》2014年 第2期28卷 87-98页
作者:周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司法确认程序的功能在于将私文书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公文书,而且该程序应当设计为简易的争讼程序;为了诉讼集中与诉讼经济的考量,未来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司法确认程序中提起实体抗辩,法院必要时可以开庭审理。至少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合意为本: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应然基调
收藏 引用
《法学评论》2013年 第2期31卷 128-134页
作者:刘显鹏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人民调解机制对纠纷的解决乃是建立在对当事人的合意予以完全尊重的基础之上,而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则应以充分落实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所达成的合意为基点进行制度设计:从申请确认的主体来看,应允许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申请...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定性分析
收藏 引用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 第3期30卷 140-145页
作者:占善刚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人民调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订立的和解契约。《人民调解法》第33条所确定的司法确认制度本质上乃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之制度,司法确认程序属于非讼程序。《人民调解法》...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论民事权益——民法保护对象的立法和司法双重确认
收藏 引用
《法学杂志》2011年 第1期23卷 27-30页
作者:李建华 王国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民事权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的统称。对民法保护对象进行单一的立法确认会遗漏正当利益,必须对其进行立法和司法的双重确认。这种双重确认以民事权益的二元结构为基础。民事权益的立法和司法价值也体现了民法保护对象立法和司法双重...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制度与实践的悖离——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反思
收藏 引用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 第2期35卷 138-142页
作者:张显伟 杜承秀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具有正当性,但调研显示该制度在纠纷调解实践中却较低地被使用,且大有逐渐消隐发展趋势。究其原因,既有制度设计非理性的因素,更有来自人们理念方面的问题。为求制度与实践的完美契合与良性互动,首先需革新权...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民事司法确认程序与公证调解制度的耦合
收藏 引用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 第6期16卷 122-126页
作者:王嘎利昆明理工大学昆明650500 
公证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提倡纠纷多元解决的背景下具有生长的正当逻辑,在目前的制度空间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现有司法实践的粗疏,理论上的应对尤为必要,初步的程序设计应围绕公证调解制度的定位、申请司法确认的主体、...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司法确认的实践困惑与程序续造——基于B市辖区基层法院的实证分析
收藏 引用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 第2期30卷 29-36页
作者:李庆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司法确认现已有法可依,但因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过于粗略,具体司法实践还存在诸多困惑。实证研究发现,该类案件当前呈现激增趋向,基层法官期待能有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程序设计,部分法官对该制度存有认识误区,缺少虚假调解防范...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试验及其法治完善
收藏 引用
《法治研究》2010年 第8期44卷 98-101页
作者:姚小林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作为我国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司法确认赋予了非诉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司法强制执行力,并存在特定的司法管辖权、案件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则设计,但它面临的司法扩权、司法程序弱化和司法规范非法律化等问题也需要我们正视并...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试验及其法治化
收藏 引用
《广东法学》2010年 第2期 9-13页
作者:姚小林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作为我国诉调对接试验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司法确认赋予非诉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司法强制执行力,并存在特定的司法管辖权、案件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则设计,但它面临的司法扩权、司法程序弱化和司法规范非法律化等问题仍需要我们正视并加以...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收藏 引用
《长治学院学报》2014年 第3期31卷 21-23页
作者:束传祥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法院探索司法实践所创设的一项新生制度,宏观上,程序设计的理念性原则一直缺少必要的关注,未得到有效梳理。微观上,在技术操作层面,程序主管不明,有待立法进一步明确。在启动程序主体上,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聚类工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