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在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审委会的功能结构应依其承担职能范围和类型的不同,调整为审理案件和司法会议两大模块。相应的,根据不同功能模块的组织内容、运行模式和特征上的差异性,二者应遵循不同的组织设计和运行原则。故现行法院组织法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审委会组织原则已有悖于司法规律和改革趋势。审委会讨论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合议制的形式讨论或审理特定案件,并以民主的多数决规则作出定案决定。审委会司法会议则应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增设征求意见、信息反馈和法官列席等民主程序,以'全委会'的形式讨论决议宏观指导性议题,并以多数决规则作为基本决策原则,以主持人特殊情形下的适度集中为例外和补充。
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入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3个司法解释。自从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执行规范化,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填补规则空白,规范执行权力运行。
摘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指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本级人民法院讨论决定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其具体职责是代表本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和手段。
摘要:审委会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由于制度设计和运作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审委会制度“瑕疵”日益凸显,因此必须顺应司法改革的时势,遵循司法审判的规律,对现存审委会制度进行改革。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均提出了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由此,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实际上,学界对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废的讨论由来已久。各级法院也在尝试采取各种改革措施,回应社会的批评和建议。基于国内目前司法运行环境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审判委员会不宜被废除,但应创新制度安排的理念,对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同时,可以修改国内相关法律,突破现有的二元制审判体制为"二元半体制"——"一审+二审/审判委员会",在审委会内部设立大审判庭,并按照案件性质对审委会委员进行专业分工,明确赋予其就重大和疑难的个案进行审判的权能及问责机制,同时,积极发挥审判委员会的监督、咨询职能。
摘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背景下,不断强化对审委会权力的监督是必然要求,是司法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是进一步提升审委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客观需求,故一定程度上敞开审委会的大门,允许法院外部人员参加案件讨论程序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但是,这种"开放"应当保持必要限度,必须在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和现有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厘清"开放"的边界,对参会人员的范围和权限进行审慎地区分,对不同人员的参会形式和程序,根据其所基于的权力(利)基础、目的动机、发挥的价值功能等,依法进行科学、规范地设计和细化。
摘要:编辑提示:司法制度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随时间流逝、制度环境的不断流转及无数人行为模式的交流、博弈及转换而重塑。如何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进行司法制度的选择及创新,确保司法制度在实务中的有效运转,无疑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期特别策划选取了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1届学术讨论会获奖的部分论文展开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探讨。获奖论文分别从审判委员会的功能定位、民事案件"简转普"中逆向选择的缘由、刑法解释合理性的达致、量刑庭审改革的技术设计及如何在量刑程序中理性确定基准刑诸方面进行研究探索,立意于建立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果根本不知道道路会导向何方,我们就不可能智慧地选择路径。——卡多佐随着时间流逝呈现出制度环境的不断改善,随着无数人谨慎行为投射出制度实践的反复重塑。
摘要:岑龙简介 1957年生于中国广州。1980年获得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学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曾任湖北美术学院油画系教授,湖北省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委会委员,湖北美术学院楚文化研究中心成员,日本米山服装学院客座教授。现为职业画家。
摘要:程序公正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本文从检察机关一起提请二审抗诉案件为切入点,对法院合议庭未按照规定提请审委会的情况,对方争辩的观点进行评价分析,以观点对抗的方式,阐明适用提交审委会案件范围、适用依据、司法解释的形式,肯定程序公正的意义,对案件提交审委会救济措施、制度设计作了初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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