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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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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1994年 第3期 23-26页
作者:郝守才 
在台湾,少年(指12岁以上不满18岁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普通法的规定应当科处罚时,一般适用《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少年法》),无明文规定的,适用普通法·《少年法》的事处分制度与普通法的事处分制度相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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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中增加对社区服人员“教育矫正(改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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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学报》2018年 第10期18卷 89-95页
作者:武玉红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上海200433 
社区服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育矫正"。我国事立法因缺乏监禁教育矫正与非监禁教育矫正的衔接,缺乏对国际社区罚制度发展变化的关注,缺乏对罪犯在社区承担事责任发展变化的认识,导致《法》缺失"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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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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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 第3期27卷 262-264页
作者:仲崇森 潘焕章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江苏无锡214072 
2012年修订的事诉讼法在事实上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实现了该制度的法治化。然而,此制度存在立法逻辑不够严谨、制度设计不够合理等理论困境。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机制的具体对策包括:树立"国家亲权"与教育刑理念,制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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