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制度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如何落实好这些规定,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这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的配套工作,促进公检法司在诉讼程序上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笔者以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配套工作制度应围绕专门机构的设置、社会调查的完善、分案起诉的执行、量刑建议的提出、诉中考察的探索等进行设计,这也是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的程序,同时也要兼顾与公安机关、法院在诉讼程序衔接的配套机制的设置.
摘要:我国人民法院贯彻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的政策,但实践效果如何,学界鲜有实证研究,亟待予以积极探究。对2009~2014年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统计与剖析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的实证情况,据此可以客观衡量未成年犯刑罚轻缓化的实践效果,洞见未成年犯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与实践价值,积极倡扬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的司法理念,以此助益于刑事司法实践。
摘要:当前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数量大、类型多、危害重等特点,亟待予以积极治理。以社会控制理论为视角,采用类型化分析方法,思考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沉疴与症结,阐明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与特征,探究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身心的关系,解析网络不良文化控制失败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机理,并通过开展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以强化内部控制,管控不良网络信息传播以落实外部控制,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心理以促进疏导结合的系统化防控,从而有效抑制网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作用。
摘要:随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刑事检察制度的日益完善,加强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政策的研究愈显重要。坚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政策的基本理论,立足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政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理论认识、实践经验,分析现有检察制度的不足,系统设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政策,敦促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制度走向科学、成熟,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摘要:在十九世纪之前,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较少,个别未成年人犯罪后所受到的法律制裁与成人一样。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和外来移民的大量涌入,美国的社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变得日益严重。为应对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改革者们创造性地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全新概念,当局则结合未成年犯人的身心特点设计出一些相对特别的司法制度。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之后又创设了少年法庭,给予未成年犯人的司法程序保护也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逐渐趋于完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处置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行司法制度。
摘要:本文通过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处理的全过程的分析,认为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轻刑化和行刑社会化的探索中,应从司法理性的角度对司法实践中的操作程序及量刑标准作出更为合理的设计和规范,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帮教机制,避免司法人员过度的能动性损害了法律的理性与公正而走向极端。
摘要: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中,父爱缺失的问题较少提及。文章综述了未成年人犯罪与父爱缺失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父爱缺失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期从更可操作化的角度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提供借鉴。
摘要:在大力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关心、关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十分重要。应梳理法治政府与未成年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法治政府的视角下探究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剖析其内外因素,通过采取推进顶层方案设计、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创建观护基地等"善治"的举措,预防抑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特殊性与教育矫治改造的可能性使得世界各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表现出理想的一面:尽量使用中立词语描述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概念;将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目标设置为预防保护;对成年人犯罪治理路径进行前后延伸。但司法实践中受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现实与理想设计表现出较大的差距,并表现为不同的犯罪治理模式:两极化发展的美国模式;福利中怀疑的北欧模式;融合化发展的日本模式;权力恩宠下的中国模式。受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的片段化发展影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存在明显的错位现象。遵循刑事一体化思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有必要以研究与实践的融合为基础,协调理念与制度,完善能动立法与能动司法制度,创建独立的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执行反转适用制度,以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体系化发展,从而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水平。
摘要:在实践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2年我国修订的刑事诉讼正式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对于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能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目的。但是,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计的立法考虑与实践情况来看,存在着为“封存”而“封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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