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目的】探讨产权交易制度对农户林地流转行为的影响,考察不同区位农户林地流转行为的异质性,为推动林地流转市场规范运行、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政策参考。【方法】首先,从正式制度的产权交易平台、非正式制度的民间流转中介和介于二者之间的村组干预3个层面出发,构建产权交易制度对农户林地流转行为影响的理论分析逻辑框架;然后,基于浙江、江西、福建、四川、湖南5省1086户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产权交易制度对不同区位农户林地流转行为的影响机理和分异特征。【结果】1)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和村组干预可显著提高林地流转市场的活跃程度,促进农户林地转入,增加林地转入面积,但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农户林地转出;民间流转中介在显著活跃林地流转市场的同时能够加快农户林地转出。2)产权交易制度对不同区位农户林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促进县城周边农户林地流转,民间流转中介的存在同时促进县城周边和远离县城农户转出林地,但对远离县城农户的影响程度大于县城周边农户;无论是县城周边农户还是远离县城农户的林地流转行为和林地流转面积均受村组干预不同程度的正向影响。【结论】要重视正式制度在促进林地规模经营中的转入效应,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和村组干预可为工商资本下乡从事林地规模经营提供林地基础,并进一步挖掘林地确权的红利;同时不可忽视非正式制度在促进林地转出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特别在偏远地区的促进效果是正式制度无法替代的。现阶段,仍需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交易市场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的林地产权交易平台,不断规范民间流转中介的发展,充分发挥村组在促进林地流转中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引导农户科学有序流转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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