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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条件"主题词=淫秽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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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情节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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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2010年 第8期 11-12页
作者:杨玉俊 严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一、案情与争议被告人李某系某高校信息工程专业在校大学生.其于2009年1月开设黄色网站.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视频。该黄色网站的会员注册和点击黄色电子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李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时加入广告联盟,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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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电子信息技术控制与法律规范的合理边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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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2011年 第4期 67-69页
作者:闫艳 李俊 李鹏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上海200042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200012 上海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070 
对网络行为直接进行法律规范存在限制言论自由与通信自由的可能,有必要研究其他可以合理控制淫秽电子信息的规范方式。从法律规范上调整网络信息筛选技术软件的使用,通过最低程度的色情标准尺度的划分,以市场化的方式拒绝特定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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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开设中文网站传播淫秽信息牟利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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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2009年 第14期 17-21页
作者:杜开林 沙楠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为人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在境外开设中文淫秽网站,设置、提供广告代理、VIP会员等收费项目,利用互联网(主要针对中国境内)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收取会员费、广告收入等方式获利,其行为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并按最高法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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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实务反思与规则重塑--基于对368份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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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 第6期24卷 86-100页
作者:金鸿浩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 
互联网时代,97.8%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发生在网络空间。通过对2019—2020年作出的368份传播淫秽物品罪公开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发现,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主要指网络大众传播、网络群体传播和较大规模的网络人际传播形式,内向传播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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