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摘要:对有缺陷食品的“追回”或“收回”是发达国家惯用的方法,问题食品应建立召回制度,而制度设计还只是第一步中的第一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配套制度革命性地变动了我国食品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我国食品召回法律制度。在发掘食品召回制度学理、比较发达国家相关制度设计、缕析我国先前制度演进与实践之后,笔者对当下法律及相关规则中涉及食品召回制度召回主体、召回程序、召回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赔偿基金、食品溯源管理制度等内容提出完善建议。
摘要:尽管2007年公布实施的我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2009年公布实施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又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效力及许多配套措施。但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层出不穷,同时问题食品的召回也遭遇了执行难的困境。真正落实我国现有的食品召回制度,其核心在于明确食品召回制度中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强化监管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摘要:三鹿奶粉事件再一次引起国人对于食品安全的反思,同时也引发出一个问题,那便是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文试图由三鹿奶粉事件,来引出对我国现行食品召回制度的检讨。召回,作为一项防患于未然的制度设计,其理应获得应有的重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摘要: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食品召回活动是非常关键的,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食品安全管理的最终成效。目前我国已经针对食品召回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保证食品召回活动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与系统性。本文先阐述了我国食品召回法律法规制度的设计现状和运作现状,接着分析了我国食品召回法律制度欠缺的主要原因,最后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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