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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条件"机构=中国作家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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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作品与首次销售原则--以《著作权法》修改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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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2012年 第1期22卷 46-52页
作者:唐艳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作家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 
首次销售原则对数字化作品的适用,应依照数字化作品的不同类型以及移转、传播的不同方式来具体判断。通过网络传输的数字化作品原则上不应适用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化作品复制件的有形占有发生移转,但伴有许可协议的情形,作品复制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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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翻唱行为的合法抑或非法--兼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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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2012年 第6期22卷 25-29页
作者:苏平 何培育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作家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 
翻唱行为是指在制作录音制品或者在具有商业性质的表演中,演唱由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的行为,并分为直译性翻唱与演绎性翻唱。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翻唱行为侵权责任的认定,首先应区分翻唱行为的类型,进而在综合考量著作权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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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型构——兼论对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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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 第6期38卷 101-107,140页
作者:唐艳 苏平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作家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重庆400054 
如何确保著作权转让的便捷与安全,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的型构离不开对我国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其基点在于对民法物权理论内在机理的领悟及对著作权相较于物权的特殊性的考量。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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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者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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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研究2012年 第6期29卷 35-43页
作者:王烈琦 唐艳重庆理工大学期刊社 中国作家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基地研究员重庆400050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重庆400050 
作为立法及法政策制定前提的一种对于作者的认知,作者假定在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国家的版权法从商品生产者维度假定了一种"小写的作者",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则假定了一种为人格表达而写作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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