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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条件"机构=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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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保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正当性——以环境权理论为基础的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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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2011年 第2期29卷 105-114页
作者: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环保机关依法履行了环境监管职责,仍不能有效保护环境的,可作为原告,提起旨在维护公共性环境公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而言,环境权、诉讼信托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为环保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奠定了理论上的正当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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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保部门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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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2010年 第22期38卷 40-42页
作者: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关于环保部门可否或应当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这一问题,近来争论颇为激烈。对此,反对者甚多,其主要理由是:环保部门可以通过行使环境行政监管职权来保护环境,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致造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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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保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正当性——以环境权理论为基础的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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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治》2011年 第1期 175-187页
作者: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环保机关依法履行了环境监管职责,仍不能有效保护环境的,可作为原告,提起旨在维护公共性环境公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而言,环境权、诉讼信托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为环保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奠定了理论上的正当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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