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检索结果

检索条件"机构=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
16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订阅
视图:
排序: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专利律问题思考
收藏 引用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 第2期26卷 37-46页
作者:管荣齐 王晶晶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发明人主体资格、其生成物的可专利性及审查条件、权利归属、责任承担等方面对传统专利律制度提出了挑战。生成式人工智能算与其生成物的区分是讨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律问题的前提,发明人主体资格并不影响生成...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新时代实用新型制度的目标、定位与改善
收藏 引用
知识产权2022年 第5期32卷 91-107页
作者:管荣齐 赵旖鑫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 
面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时代要求,有必要厘清实用新型制度的目标、定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创新规律、全面完善的实用新型制度。实用新型保护的长度、宽度、高度与速度,总在量与质、快与慢、高与低、远与近之间变...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论数据保护的律边界
收藏 引用
知识产权2023年 第11期 23-41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 
数据保护的赋权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互补,其目标均具有保障数据权益和促进数据流通的两重性,为此应当正确厘定数据保护的客体、主体和效力边界。数据保护的客体即数据是独立的民事权利客体,应当具备合性、价值性,而不应限定为企业数据...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制度要素
收藏 引用
《学术论坛》2022年 第2期45卷 28-41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院审查专利有效性制度旨在解决专利保护程序复杂冗长的难题,由主体、客体、方式和程序等要素构成。在新形势下,结合我国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议我国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主体集中化,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有效性审查院及其派出庭...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中美经贸协议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收藏 引用
《学术论坛》2021年 第1期44卷 49-63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于2020年1月签署,对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文章通过研究认为:在三大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议建立专利有效期延长制度,完善药品专利数据补充、早期纠纷解决机制,改进通...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对策
收藏 引用
《学术论坛》2019年 第4期42卷 36-44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域外保护的融合,在国家利益至上、贸易保护抬头、区域合作热络、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等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保护方式、保护规则的国际化需要有新的目标、定位和作为...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律边界
收藏 引用
《学术论坛》2020年 第1期43卷 22-34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律边界具有模糊性或不确定性问题,主要源于知识产权相互之间及其与其他民事权利之间存在交叉、融合和冲突,并因知识产权向其他权利领域、公共领域不断扩张而进一步凸显。本着一般民事权利优先的律精神,要求知识...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专利侵权与授权确权中技术特征的界定——“吸纳式充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
收藏 引用
《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年 第11期17卷 121-126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专利侵权中技术特征的界定宜采用“普通含义解释”原则,依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说明书及其附图和参考专利审查档案。专利授权中技术特征的界定宜采用“最宽合理解释”原则,权利要求中的用语依其日常和习惯含义、在说明书中的界定或描...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药品专利申请补充实验数据的审查——细胞基因公司专利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收藏 引用
《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年 第3期17卷 122-127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允许药品专利申请补充实验数据是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17年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世界各国药品专利申请审查中的普遍做,但基本上都采取审慎的态度,以免违背专利先申请原则和公开换保护原则。我国司实践亦是如此。而中美第一阶段经...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专利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审查--“爆破作业智能管理系统”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收藏 引用
《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年 第5期17卷 124-128页
作者:管荣齐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300072 
专利文件修改可以发生在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阶段、实质审查阶段、驳回复审阶段,也可以发生在专利无效宣告审查阶段。只要专利文件修改的内容没有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对于专利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审查就应当坚持宽容的原则。如果专利文件修改...
来源:详细信息评论
聚类工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