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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条件"机构=普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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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刑制度运行状况的“全景式”分析——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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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年 第1期13卷 49-54页
作者:刘秀 戴玉娟 施忠平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浙江舟山316100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合肥230022 
缓刑对实现刑法人文关怀和刑罚人道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必由之路。笔者借用摄影学"全景"概念,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为视角,从缓刑的审前社会调查、适用和执行,即法院所参与的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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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准感化点——失足少年感化艺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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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92年 第1期 33-34页
作者:虞幼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如何选准“感化点”,对做好失足少年的感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所谓“感化”,是审判实践中对失足少年实施教育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就是用催人奋进的行动和打动心灵的劝说激励失足少年,促使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向好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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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的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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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94年 第11期 20-22页
作者:张冠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悬赏广告的法律调整张冠群悬赏广告,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它列入民事法律调整范围规定在民法典中。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模式,所制定和颁布实施的民事政策、民事法律规范,都摒弃了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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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原则的适用: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应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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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2021年 第4期 69-74页
作者:范孜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分离原则的适用目的是排除《著作权法》对于实用艺术作品中实用功能部分的保护,其基本含义是指只有当实用艺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的艺术成分能够与其实用功能实现分离,且分离后的艺术成分独立于实用功能,那么《著作权法》才能对此予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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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对外征集作品创意正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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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2014年 第14期 82-84页
作者:金红 李斌 蒋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行使演绎权是在保留原有作品基本表达的情况下,在原作品基础上创作新作品并加以后续利用的行为。将文字作品摄制成为电影属演绎行为,由此形成的新作品系演绎作品。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对外征集演绎作品续集创意的行为,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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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违法 一波三折——对一起处罚广告违法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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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与思考》1999年 第1期 40-42页
作者:徐锋 丁卫强普陀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法院 
在现代商品社会,各个商家动用各种广告手段,掀起一阵阵广告浪潮向人们涌来,若泻地水银,无孔不入,使公众充塞视听,欲拒不能。其中少数商家挖空心思,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触电”“闯关”,以诡谲、迷离、模糊手法强化诱惑力,千方百计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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