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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条件"机构=江苏省泰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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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标禁宣条款的法理分析与执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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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14年 第11期 46-47页
作者:李友胜江苏省泰州工商局 
新《标法》修改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关于驰名标的规定,特别是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标’字样用于品、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活动中”,同时设定了罚则,违反规定的,“由地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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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新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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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 第1期 30-31页
作者:贾移林江苏省泰州市工商局 
广告是工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公民个人以公开、付费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向社会或公众宣传品、劳务、服务以及其它信息所进行的特殊宣传活动,由于广告又是通过购买大众媒介的时间、版面发布,所以极容易与反映经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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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下的标侵权行为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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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年 第11期 72-74页
作者:姜广俊 方立俊江苏省泰州工商局 
标授权表见代理是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权衡下的法律选择,在确定侵权各方的责任时,将"可归责性"纳入"合理信赖"的判断参数。我国标授权管理存在多层次性、网络销售非排他性、标授权信息不对称性、企业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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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下的公司监管体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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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年 第3期 26-28页
作者:许德和 方立俊 姜广俊江苏省泰州市工商局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严进宽管”式的工商登记制度在公司监管实务中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病,特别是难以协调涉及公司准人及公司股权问题的诸多社会矛盾,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需要通过工商登记的制度设计予以解决.在社会普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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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新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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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 第2期 43-43页
作者:贾移林江苏省泰州市工商局 
我国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普遍存在做新闻广告的问题,一些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刊播广告、介绍企业或产品,另向被报导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严重干扰了广告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必须加强对新闻广告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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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中悟机关管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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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16年 第7期 78-78页
作者:翁慧明江苏省泰州市工商局 
政府管理与企业管理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但同为用人的“艺术”,自有共同遵循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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