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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有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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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5年 第4期 48-50页
作者:郭森福建省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案情简介范某、温某、游某三人系外资企业福州某印刷设计有限公司的员工。范某干2003年8月24日进入该企业工作,先后签有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合同期限为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第二份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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