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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优化资本布局 力争每家大型文化国企均有上市板块

发布时间:2017-11-14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任务,实现国有文化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的总体目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文化资本布局结构,《意见》提出,将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文化主业,拓宽国有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步伐,不断提高国有文化资产证券化水平。大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入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进行融资,支持已上市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力争到2020年每家市属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至少拥有1家实现挂牌或上市的企业。

  在加快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意见》明确,将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外部董事、监事人才库,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国有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人才机制,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复合型文创人才,鼓励企业设立名家工作室,加强以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为主导的文创人才队伍建设。

  在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实行国有文化企业重大问题监管约谈和预警制度,及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支持全市国有文化企业和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进入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资产交易,并逐步将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在财税政策方面,《意见》进一步指出,将研究建立文艺院团演出补贴机制,促进转制文艺院团发展。统筹用好文化资金,对国有文化企业因承担重大政治任务、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维护重要文化场馆设施和确保社会效益而对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偿,对国有文化企业因改制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开展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审计、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