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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展文博创意产业 建设省级龙头项目加强文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7

  日前,江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文物事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从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新跨越。

  届时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建立起遍布城乡的文物保护络,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落实,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向公众开放;建立完善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馆藏文物展示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体系逐步形成,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设区市级以上博物馆馆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馆藏文物技术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水平逐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安全设施设备和力量建设逐步健全,建立完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执法督察体系;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有所拓展,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意见提出,将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省文物数据库系统;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重点做好御窑厂窑址、紫金城址与铁河古墓群、吴城遗址、湖田窑遗址、铜岭铜矿遗址、吉州窑遗址、高岭瓷土矿遗址、筑卫城遗址、牛头城址、大上清宫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加强革命文物工作,建立完善江西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体制机制,打造江西红色文化传承体验区,铸造江西红色文物旅游品牌,进一步推进红色文物与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集中力量抓好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积极做好庐山世界文化遗产文物本体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做好御窑厂窑址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江西古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推进江西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公布普查数据和普查成果,建立全省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库;建设省级龙头项目等。

  根据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拓展文物合理利用,未来将发展文博创意产业,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先行试点,在履行好公益服务职能、确保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研发生产高品位的文化创意产品,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