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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开展2016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7

  文化部站6日消息,文化部文化产业司2016年继续组织实施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启。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动漫品牌或动漫创意作为申报项目,均可申报。

  2016年品牌计划重点支持的“动漫品牌”包括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形象等)。品牌计划支持的“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动漫品牌项目实施方案。

  每个申报主体限报1个动漫品牌项目和1个动漫创意项目。

  文化产业司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评审并研究确定入选项目,对入选动漫品牌的建设保护和宣传推广给予资金支持,利用多种推广形式对入选品牌和创意予以重点宣传推广和项目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