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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文物执法协作体建立

发布时间:2016-04-01

  3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河北省文物局在北京签署《京津冀文物执法协作体框架协议》,三地就如何通过片区协作携手做好文物执法工作和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达成一致。

  根据协议,三地将打造文物执法全方位战略协作关系,共同探索执法工作资源共享的途径。开展三地交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文物遗存的联合巡视检查和执法监督,协助查处文物违法案件;调动三地专家资源,共同培养专业人才,选派专业人员赴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委托培养;打造三地文物执法工作宣传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等。在保障机制上,三地建立片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就合作发展中的重点事项进行集体磋商,统一部署落实,共同研究制定下一年度专项协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月28日至4月1日,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来自京津冀三地的140余名文物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就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形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分享文物行政执法巡查的经验,探讨联合执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