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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政策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

发布时间:2016-03-04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广东省首次专题研究制定出台的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结合广东省地方戏曲的发展现状和特点,重点围绕创作生产、人才培养、演出营销、普及宣传等要素,着眼于创造地方戏曲传承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从加强戏曲保护传承、推动戏曲艺术创作、支持戏曲演出、优化戏曲创作生产条件、支持戏曲艺术院团发展、健全戏曲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戏曲普及教育七大方面对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广泛开展“双进”(戏曲进校园、学生进剧场)、“两个一”(争取每年让大中小学生至少欣赏一场戏曲演出、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活动,培育青年观众和农村观众。同时还提出建立国有戏曲艺术院团演出基本补贴制度,举办地方戏曲活动,通过完善职称评审和政府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演出等方式扶持民营戏曲艺术院团发展等举措。

  下一步,广东省还将召开全省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会议,组织各地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学习,集中研究部署实施意见中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