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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聚焦】3·15,浙江给消费者送政策福利

发布时间:2016-03-16

  面对社会消费新环境、新需求、新问题,浙江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的意见》。小布带来省工商局对该《意见》的解读,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浙江今后一个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的方向和重点。


六项维权机制

建立绿色通道

  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加快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力争5年新建500家。指导督促经营者主动和解消费争议,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就近化解。


推行先行赔付

  对具备条件的大型商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要鼓励建立消费环境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力争到2020年,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企业100家。

  这一制度,是指当出现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无理拒绝赔付或因经营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以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推行行政决定

  建立消费纠纷调解积极导向机制,对确属经营者责任的消费争议,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作出处理。


推进“诉转案”

  对消费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入“诉转案”处理。所谓“诉转案”,是指行政机关在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在调解同时或调解完结后,对违法经营者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以查处促调处,提升维权工作刚性。


鼓励设立基层消费维权窗口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平安建设内容之一,鼓励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每年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率在95%以上,投诉处理回访率达到100%,民调满意度逐年提高。


落实部门按责首问责任制

  以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为依托,进一步理顺优化部门消费投诉举报职能资源配置,落实部门按责首问责任制,健全外部监督评价和内部绩效考评,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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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重点领域
 
商品质量
络购物


服务行业
广告市场
信息安全


全流程严管商品质量

  落实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产品质量担保与首负责任,落实缺陷产品强制召回、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推动明码实价。强化激励约束,褒扬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依法强制退出和市场准入。


政企合作协同保障购权益
  推进络经济和主要电商平台规范发展,督促电商平台和经营主体落实违法行为报告等法定义务,完善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等制度,强调要加强管理部门与平台经营者的协作配合,健全合作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跨境消费落地的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规范服务行业保障居民消费
  坚持激发活力与保障居民放心消费两手抓的原则,要求完善监管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大对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预付式消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提示。


构建长效机制净化广告市场

  建立全省全覆盖广告监测体系,推进全国互联广告监测中心建设,构建起虚假广告整治部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信用评价、行政约谈、党委政府考核和媒体自律于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部门联手破解信息保护难题

  将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作为日常监管内容,组织联合执法,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敦促通信运营商采取技术手段限制群发商业信息,依法为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投诉、处理提供证据支持,积极破除查处难、保护难等瓶颈问题。


明确着力方位
 

巩固提升消费教育与社会监督


  以深化“新消费运动”为抓手,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引导学校将消费知识渗透到相关教育内容,组织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打造品牌化义工组织,建立义工权益保障机制。到2020年,全省建立各类消费教育中心、消费教育基地1000家,累计发展消费维权监督员3万名、维权义工1万名。


强化完善部门协调与社会协调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与单位联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消保委履行法定的公益性职责,规范设置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的组织优势。


  2016年浙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为突出的重要位置。浙江工商部门将最大限度消除消费纠纷矛盾隐患,防控突发性、群体性消费事件,以最优的市场消费环境服务好今年9月的G20峰会。这也将对浙江“十三五”期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