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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推动民族题材动漫走出去

发布时间:2016-03-09

  “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但在民族题材动漫走出去方面,却存在着诸如体制机制未形成、文化创意和内容制作不足、市场运作水平和赢利模式亟待创新等问题。”为此,民盟中央日前提交了推动民族题材动漫走出去的提案。

 

  以下为提案原文:

 

  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在国家的重视与扶持下,在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的推动下,蓬勃发展、前景广阔。2015年国内多部以民族题材为创作元素的动漫作品焕发生命力,成功带动了主流社会、行业资本对民族题材动漫的关注,为民族题材动漫的回归和发展带来良好的前景。

 

  目前,动漫海外授权日益成为我国动漫“走出去”的主体形式。在动漫产品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优秀作品陆续在国际节展上获奖,海外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2015年1月,近10位中国漫画家远赴法国,参加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漫画盛会——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5月,中国原创漫画又一次集体出现在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漫画节上设立的“中国馆”。10月,“中国原创动漫走进非洲”大型主题展览在阿尔及利亚国际漫画节登场。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但在民族题材动漫“走出去”方面,存在着如下的问题:

 

  1、未能形成“走出去”的机制和体制。民族题材动漫有“走出去”的需求,但没有形成国家政策和指导精神,各地主管部门没有扶持的积极性,企业没有动力去参与海外竞争,尚未形成“走出去”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2、动漫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体现传统文化题材的动漫作品,有的过分追求市场,忽视作品价值导向和传播作用,有些过于低幼化和娱乐化,缺乏文化内涵和影响力,普遍存在文化创意和内容制作方面的不足。

 

  3、市场运作水平和盈利模式有待提升和创新。动漫作品当中动画制作成本很高,单纯依靠电视制作和播映,中小企业往往难以生存,需国家补贴扶持行业发展。但有部分企业制作动漫产品不是努力提升作品质量来赢得市场,而是为了专门骗取国家补贴。

 

  4、人才结构不合理,制约产业的发展。缺乏对创作型人才及高端人才的政策倾斜,导致高端人才大量流失。另外,创作人员缺乏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素养,这是很多动漫产品即使“走出去”,也无法吸引观众的根本原因之一。

 

  民族题材动漫对外传播是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的重要议题,关乎着国家“软”、“硬”文化实力的积蓄。但中国至今还没有培育出海外知名的民族题材动漫作品,具有民族特色的神话、谚语、音乐、舞蹈、戏曲、曲艺风俗、民居、服饰、器皿等许多重要文化题材都没有被深入挖掘和推广出去。为此,建议:

 

  一、出台民族题材动漫“走出去”扶持政策。精心打造文化品牌,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国家文化外交大局,统筹文化资源,针对不同区域的文化需求细化交流模式,以多元化的形式、途径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注重实效,加强项目的持久影响力。加强跨部门合作,实践和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种方式运作”的模式,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援助、合作与贸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制定出台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信息发布、项目招投标、扶持项目评选及政府采购等机制,加大文化“走出去”品牌和精品扶持力度,适时发布“走出去”发展情况报告,引领动漫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提升动漫作品的创作水平。对外传播的动漫作品不仅要有质量基础,还必须能够体现民族文化的精髓,并赢得海外观众的喜爱。建议各省市在政府指导下,尽快扶持成立络文化、游戏、动漫、数字文化服务等领域的作品资源库,只有有了真正值得、而且可以推向海外、走向世界的动漫作品,所有的对外传播渠道、模式和政府的扶持、推动才有意义。同时将政策支持和项目奖励扶持的重点落在民族、国学等作品板块上,通过重点扶持,提升质量,打造精品,赢得聚焦,从而扩大海外市场,实现民族题材动漫作品的良性发展。

 

  三、积极引导资本投向民族题材动漫创作。完善现有产业投资相关政策,以政策导向与法规调控产业发展,为相关动漫企业建立多元的融资渠道,促进高质量动漫项目发展。对于一些资金缺口比较大的优质项目,可效法项目股权众筹的做法,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形式,解决其资金问题。设立动漫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民族题材动漫创作。

 

  四、成立民族题材动漫人才和产权保护专项基金。设立“民族题材动漫人才专项资金”,并转变扶持方式,“事后奖励”与“事前培育”并重,“助、奖、投”三管齐下——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原创人才,企业可申请项目人才引进补贴,政府通过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社会影响大、两个效益好的动漫精品的创作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补贴动漫产品“走出去”的翻译费、宣传推广费等。各地可考虑成立“民族题材动漫产权保护基金”,对相关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并为企业打击侵权盗版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