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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情况发布

发布时间:2016-08-09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近日宣布,财政部已下达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4.2亿元,支持项目944个。由于今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出重大改革,首次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重大项目征集、评审分别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负责,所以财政部没有公示具体项目,文化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结果(文化部联系电话:010-59881877;商务部联系电话:010-65197378;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3138308、010-86093185)。

 

  今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最大的变化在于新增了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其目的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场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因此,该部分重点扶持的是文化产业基金和省级国有文投集团,由财政部中央文资办负责评审,12个省获得14.1亿元资金。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情况,要求各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