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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北京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各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各高等学校,各新闻媒体,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培育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司法部、国家互联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的要求及我市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委员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信办联合在全市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互联信息办公室

 

  承办单位:首都法制宣传教育 北京普法官方微信、微博

 

  活动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活动相关事宜;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定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 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突出学习宣传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培育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观念。

 

  2. 倡导络法治、推进络文明的作品。倡导络空间法治化理念,普及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常识,引导广大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中国好民”,提升全社会的络素养、兴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3. 宣传2016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作品。结合2016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以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形式,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促进新法新规的有效实施。

 

  4. 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以群众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作品形式,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等法治观念。

 

  (二)相关法律事项。作者报送的作品具有相关的法律权利,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他诉权,所报作品组委会有权以公益形式使用。

 

  (三)作品形式:公益广告、宣传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图文动画、微讲座、脱口秀、歌曲)、H5页面、图解、图配文等。

 

  (四)作品时长: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为便于媒体播放,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以作品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10月进行各奖项作品评定。

 

  五、奖项设置

 

  1. 奖项设置: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动画类、

 

  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宣传画类、图解类(含H5页面、图解、图配文形式)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初审合格作品纳入北京市法治音像资料库,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展播并报送参加全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2.评选方式: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随时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专家评委将集中对入围展播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奖项。

 

  鼓励多报送宣传宪法的作品,获奖作品中宣传宪法、络法治的作品将占较大比例。鼓励尽早报送作品,主办单位将按照报送作品的先后顺序,优先评审展播、优先推荐、优先推广使用先报送的作品。

 

  六、报送办法

 

  各区、各部委办局、各高等学校按系统推荐上报的和社会单位、个人报送作品,请在首都法制宣传教育(http://.sdfx.gov.cn)下载或向组委会索要填写报名表,填好后与作品一起寄送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组委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604室 邮编:100035

 

  联系电话:010-58575763 传真:010-58575751

 

  址:http://.sdfx.gov.cn

 

  邮箱:beijingpufa@sina.cn

 

  微信账号:北京普法(微信号:beijingpufa)

 

  新浪微博账号:北京普法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是全市法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各行业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通过转发活动通知,在站上设立活动专题飘窗入口、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传媒公司和基地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三)主动创作。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地区重点任务,主动创作一批内容针对性强、具有教育意义、群众易于接受的作品,并通过电视、络播放,提高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2016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