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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新增762处

发布时间:2019-10-11

  9月26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核定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等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7月启动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截至2019年2月共提交了3123个申报项目。2019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推荐名单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另有50处与此前已核定公布的国保单位合并。第八批国保单位从类型看,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从省级行政区域看,入选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截至目前,国保单位共核定为5058处,包括古遗址1194处、古墓葬418处、古建筑2160处、石窟寺及石刻30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52处、其他27处。

  刘玉珠透露,国务院近日将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尤其是加强第八批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抓好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扎实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开展部门合作,破解保护难题,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深化保护利用改革,让文物“活”起来,让广大百姓分享保护成果。

  刘玉珠等还就国保单位申报遴选的时间周期,第八批国保单位的突出特点、重要意义和今后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国家文物局在促进国保单位活化利用方面的新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