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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33条举措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08

  7月5日,记者从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人才支撑等八个方面,出台33条措施,大力扶持、激励、引导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赣鄱文化繁荣兴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强省建设。2018年7月,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划了文化强省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明确到2020年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性产业,到2025年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

  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氛围日益浓厚、政策不断完善,市场日益繁荣。据统计,我省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12年的1460.2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624.2亿元,年均增速12.22%。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400家,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文化产业影响力指数、核心文化产品出口创汇均居全国前十。

  同时,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结构不合理、规模偏小等诸多不足,当前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3.54%,离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若干意见》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补短板、强弱项,打出政策“组合拳”,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

  “虚拟现实产品和服务列入省级试点应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列入国家级试点应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基于5G的VR/AR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文化科技企业。

  “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不仅仅限于我省优势产业。《若干意见》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级、潜在、种子独角兽文化企业的,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若干意见》聚焦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办法和支持举措。”省文资办主任王成饶表示,《若干意见》既考虑当前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又突出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确保让企业直接受益、让行业健康发展,这将大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地推动我省从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