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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

发布时间:2019-06-19

  6月17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站消息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

  《实施意见》提到,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意见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实施意见》指出,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暂未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暂时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同时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举行了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也就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表了若干意见。

  孟玮表示,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先后开展了三批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422家全国性协会和5318家省级协会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均超过应脱钩协会总数的50%,为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

  孟玮认为,《实施意见》针对试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脱钩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应脱尽脱”的原则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

  一是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二是实现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三是实现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四是实现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五是实现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孟玮同时表示,《实施意见》突出要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实现协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法监管并提供服务,形成新型政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