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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奖补措施加快旅游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18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安徽省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并推出一系列具体的奖励、补助和优惠政策。

  其中,对通过评定验收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系列奖补措施还包括:对列入全省旅游项目库且3年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旅游类重大项目给予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和新晋中国饭店金星奖、中国旅游集团20强、全国旅游五星级饭店20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评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的旅游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旅游业指标第一、二、三名的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国家、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每年给予不少于1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和宣传营销。同时,安徽省还对旅游业发展推出一系列土地使用和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调度的旅游强省“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市、县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据悉,安徽全域旅游发展近期主要任务是实施“精品打造、项目建设、四级联建、两翼协同”四大工程,2019年起申报和确认项目、企业名单。在行政推动和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目前全省申报和确认的名单已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