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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发布

发布时间:2019-05-09

  5月8日,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闭幕式上,《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表示,为盘活文物资源,促活博物馆发展积极性,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解决文物资源授权的制度瓶颈,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指引》。《指引》以适应文物合理利用改革发展形势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清晰规划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路线图,《指引》的使用要坚持尊重文物、合理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指引》首次就博物馆馆藏资源授权内容作出清晰界定,分为馆藏资源著作权授权、商标权授权和品牌授权等,详细介绍了直接授权和委托授权两种授权模式,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三种授权方式的特点以及在操作中的优势和劣势,就一般授权期限等内容提出了实际操作建议。它以直接授权为例,详细说明了授权的一般流程,包括明确可授权的内容、发布授权合作信息、选择合适的被授权方、合作洽谈、签订合同、跟踪反馈与监督管理、授权档案管理与纠纷解决等,明确界定了博物馆在馆藏资源授权过程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质量控制的要求、产权确权及归属,以及违约行为及其相关责任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