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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9-04-03

  3月28日,《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管用、实用方针,细化量化中央标准和要求,充分吸纳近年来国家及江西省内有关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的重要建言与调研成果,同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度化、措施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健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机制、加强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规范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管理、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等九大任务,提出了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等六大工程。

  《实施方案》强调,到2022年,要全面摸清江西革命文物资源状况,提升一批革命文物保护级别、建设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举办一批革命题材主题展览、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开发一批红色文创产品、设计一批红色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得到积极推广,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红色旅游在全国继续领跑,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